北藝大音樂學系 碩士班暨研究所 – 北藝大音樂學系

系所簡介

關於碩士班暨研究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碩士班成立於民國七十九年,設立的宗旨是以人文科學為 經緯, 並以學術研究為重點,以加強我國民族及地方音樂研究, 培育音樂理論、批評與創作之高級專業人才為基礎。研究所成立之初,先設立了音樂學及作曲二個學門,在八十五學年度再增加了演奏學門,自八十九學年度起調整為音樂學系碩士班 (分主修 作曲、鋼琴、聲樂、指揮)、管絃與擊樂研究所(分主修管樂、絃樂、擊樂)、音 樂學研究所;研究生在二至四年間修畢規定之學分,並提出畢業論文或完成畢業獨 奏(唱)會之後, 可獲頒藝術碩士學位(Master of Fine Arts)。

音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成立於民國九十年,以成就終生學習、教學相長並結合理論與實際之目標。而提供的在職進修管道,目前招收組別為音樂學及音樂專業師資教育等主修;研究生在三至五年間修畢規定之學分,並提出畢業論文或完成畢業獨奏 (唱)會之後, 可獲頒藝術碩士學位(Master of Fine Arts)。

音樂學門(音樂學研究所及碩士在職專班主修音樂學)的研究生在修習課程中深入 探討東西方音樂文化的本質, 加強音樂理論分析與詮釋能力,並輔以相關之人文學 科與專業課程。音樂學組在課程設計上的特色是朝歷史音樂學、 系統音樂學及民族 音樂等三個音樂學的領域來設計。因此課程有:音樂學的理論與方法、音樂形式與 風格、馬勒專題、音樂語義學、浪漫時期音樂研究、宗教音樂專題研究、 西方早期音 樂研究、音樂評論及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等課程。

作曲學門的研究生在紮實的學術基礎上,鍛鍊專業創作能力,拓展個人作品視野, 加強專業的研究方法與技巧學習,並深入探討中國音樂、 西洋音樂與各民族音樂的特質,及音樂作品風格之分析。在課程設計上,除了與音學門的課程共通外,作曲理論、 十二音列作曲法研究及各個時代的重要作品研究,都是該學門最有特色的課程 。

演奏學門是以培養高深的演奏技巧及演奏學術研究為宗旨, 在課程設計上,除了主 修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伴奏與音樂指導、室內樂外,另需修習「作品研究」、「音樂史」、「音樂理論」等類課程。

音樂碩士在職專班之音樂專業師資教育主修之課程設計乃針對專業音樂教育。研究生本身之教學領域或研究方向應為專業之音樂教育,以培育專業音樂人才之教學為主。 進入本主修後以選修一項樂器(同入學考試之樂器),並做為研究方向,從心理學、兒童發展、情緒管理、美學、哲學、音樂史、教學系統的探討…等理論課程做為學習之背景,進而對教材之編寫有一定的能力,使對音樂基礎教育有一更深刻的認識及發展空間,以培養優秀的師資,為提昇音樂整體之品質打下良好的基礎。

課程規劃

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 TEL:+886-2-28961000 #3018 | Fax:+886-2-28961040 | Email:master-m@music.tn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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