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3年11月11日大教室借用登記狀況如下,請自行連結下載 大教室借用狀況。
即日起開放11、12月份教室借用登記;同學借用大教室進行排練、錄音等活動,每位同學一學期至多可借用三次每次至多4小時,超時借用將不予以通過。
本學期期末考週為12月30日至1月5日,考前三週(12月9日至12月29日)僅提供老師大班課、作曲組作品排練、管、絃樂組規定半場音樂會、碩博士班彩排及學位考借用;非以上用途不予以借用。
管、絃樂組規定半場音樂請另行下載「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音樂學系 管樂組規定半場音樂會/小提琴音樂會形式期末考借用申請表」申請,請勿於登記本申請。
教室使用請保持整潔,椅子譜架請勿任意搬動;使用完畢後,請務必將課桌椅及譜架排好。
表單上有顏色區塊之時間已安排課程或已借出,請勿借用。 大教室登記申請後,請務必回到辦公室確認借用結果。
大教室借用 學生事務